2011-8-28 15:11:57 阅读47 评论0 282011/08 Aug28
防火规范应记部分
1.电梯设置
层数和使用功能
《住宅设计规范》4.1.6: 七层及以上或入口屋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必须设。注:室外设计地面起计,包括底层商店、架 空、跃层、中间层。
4.1.7: 十二层以上不应少于2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1.8: 宜每层设站,不设站的层数不宜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宜成组集中,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
4.1.9:侯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梯中最大轿箱深度。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4.1.4: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
4.4.6:轿厢沿周边离地0.90m和0.65 m高处设介助安全扶手。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3.1.4:一、四及以上门诊、病房楼应设,且不少于2台,病房楼高度超过24m,应设污物梯;
2011-8-28 15:08:26 阅读9 评论0 282011/08 Aug28
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会议纪要
〔2008〕5号
郑州市消防工程技术问题专家讨论会
会议纪要
2008年4月22日,郑州市消防工程技术问题专家讨论会在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消防支队技术总复核室主任、高级工程师屈震主持,支队长刘明智、总队建审处处长、高级工程师康大生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省建筑设计院、机械六院、省纺织设计院、省建筑学会、省给排水学会、省电气学会及支队各业务科室的2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名单附后)。会议对涉及建筑防火、防排烟、水喷淋、火灾报警、气体灭火方面的21项技术难题进行了研讨,并形成了一致意见,现就有关问题纪要如下:
2011-8-28 15:05:57 阅读9 评论0 282011/08 Aug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公消[201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有关标准、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现就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